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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质、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系统地掌握音乐的表演技能及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具有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高级音乐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电脑MIDI制作、录音制作、音乐教学法、钢琴调律、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舞蹈基训、民族民间舞、舞蹈编排、文化市场运作等课程。
就业方向: 文艺团体,音乐制作公司,企事业单位,影视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艺术类培训中心、琴行等单位从事艺术表演、艺术指导、艺术编导、艺术策划、艺术管理、音乐教育等职业。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收费标准: 前三年中职阶段6600元/年(其中财政补贴2600元,实际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1470元/年,课本费400元/年(多退少补);后两年按大专学生标准统一收费。
奖助政策:
1.【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前三年可参评海南省中职学生奖学金(2000元/年),后两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企业奖学金等
2.【助学金】一、二年级:按在校生总人数的15%评定助学金(1500元/年),第四年国家一次性给予每生5000元补贴,四、五年级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两个等级),企业助学金等。
3.【爱心基金】学院设有爱心基金会,用于特困生生活补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俭学机会,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5.【助学贷款】四、五年级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毕业待遇:
       
五年一贯制专业: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95号

招生电话:0898-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

邮政编码:5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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