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后勤公司:
根据学校校历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校 2016 年暑期工作及教职工放假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放假和返校上班时间
(一)教师和教辅人员
1.教师和教辅人员 2016 年暑期放假时间为 7 月 13 日—8月 23 日,8 月 24 日返校上
班,准备新学期教学工作。
2.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教师或教辅人员在暑假期间上班的,请将人员姓
名、上班时间和工作内容报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报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送人力资源
处、教务处备案(详见附件1)。
(二)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
1.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实行 15 天(不含休息日)休假制度,休假时间在 7 月
18 日—8 月 23 日期间。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安排人员
休假。人员休假的时间安排请于7月15 日前分别报人力资源处和校长办公室备案(详见附件
2)。7 月 8 日前,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学校领导要将休假安排意向统一报送
校办,由学校统筹核准。各分管领导要将假期期间安排和完成的重要工作事项报送校办汇
总。
2.如个别岗位人员暑假期间无工作任务安排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经分
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安排暑假,并送人力资源处和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务必做好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结合《学校 2016 年工作要点》查
缺漏、补进度,为贯彻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二)招生就业处要全力以赴,组织做好招生宣传、考生录取等工作;教务处及各二级学
院等,要提前做好下学年的教材征订、课程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等准备工作;后勤处、
后勤公司等服务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暑假时间开展建设维修等工作,为下学年开学提前
做好准备;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等,要谋划和安排好新生接待、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等事
宜;其他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常规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暑假期间的工作纪律管理,做好值班、在岗人员的考勤
记录。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休假期间如有离岛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