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二、教学调整安排
9月27日(星期日)补10月7日(星期三)的课,
10月10日(星期六)补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三、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不懈怠。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履行维护自身健康和公共健康的基本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健康管理和自我防护工作。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出入校请销假等制度。放假期间教职工及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海南岛,确因特殊紧急情况需离岛者,报学校防控办审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和事后再报。各部门(单位)要严格监控本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学校劳动纪律;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落实好相关报告制度。
(二)安全工作不懈怠。务必筑牢安全底线,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要务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各部门(单位)节前要进行一次门窗及电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校园管理不懈怠。后勤(保卫)处要严把校门关,严格校园出入管理,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好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
(四)值班值守不懈怠。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值班安排详见附件),领导干部须按照要求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学校应急处置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未尽事宜按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按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校务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