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后勤公司:
根据国务院2016年节假日安排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周六、周日、周一),共3天。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班集体或学生组织如清明节期间安排有烈士祭扫活动的,务必有带队老师管理。
三、假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